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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锦州商标注册代理公司好坏的依据

作者:锦州康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3-06 08:46:30

商标注册代理公司如何看哪个公司好呢,其实,每个省,每个直辖市,每个地区,都是有非常多的商标注册代理公司的,全国非常多的省份,非常多的直辖市,而且,每个省份的地区也不少,这个就造成了全国各地有非常多的商标注册代理公司,这个就造成商标注册代理公司的水平与质量参差不齐。那么,今天我司的小编就为大家讲解下,锦州商标注册代理公司如哪家好。

第一、商标注册代理公司应该是在我国的国家商标局有正规备案的代理机构,正规的注册商标代理公司都是可以在我们的国家商标局网站能够查询都的,如果在国家商标局不能查询到,那么说明,这家公司可能是次级代理商,或者也有可能是黑代理的。

第二、商标注册代理公司最好是经营时间长的代理公司,这可以侧面说明公司相当靠谱,这么长时间,屹立不倒,足以证明这个公司是个实力派了。

第三、商标注册代理公司的年注册量侧面反映商标注册代理公司实力强。

第四、商标注册代理公司的年通过率的高低,可以反映出商标注册代理公司的经验水平与实力高低来,商标注册通过率高,说明商标注册代理公司的综合实力,经验水平不容小觑。

第五、商标注册代理公司应该有非常出色的团队,因此,公司团队应该时常进行各类问题的交流与文化的碰撞,不断的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与技能。不断的充实自己。

第六、商标注册代理公司办公地点最好是在的。

第七、商标注册代理公司是否经常参加各类知识产权的会议,参加会议可以更好的服务大众客户,并且,能够更清楚的为自己的公司指引方向,不断的来提升客户的服务水平与服务质量。

第八、商标注册代理公司应该以客户要求为中心,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主要目的还是要更好的服务客户,赢得客户的喜爱与支持与谅解等。

第九、商标注册代理公司最好还有专业的售前与售后服务。售前,能够及时的解决关于所有的注册商标业务的问题。售后,能够及时的解决各类关于后续问题,提醒注册商标之后的各类注意事项。保证商标在使用中不遇到任何问题,最重要的是必须要遵守法律,不能触及法律的底线。

第十、商标注册代理机构定期回访客户,时刻与客户保持畅通。

注册商标注册的查询权:查询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对申请商标是否有相同或者近似的查询,以及是否提交了以前的权利申请。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商标查询不是商标注册的必要程序(遵循自愿查询的原则),但这项工作可以大大降低商标注册的风险,提高商标注册的程度。

一、登记准备在查询过程中,由于受数据处理和商标申请审查期的影响,一些以前申请的商标无法进入数据库,无法查询和检索信息。此外,商标的查询和复审应由不同的人员进行,他们可能与不同的复审人员有不同的意见。因此,商标查询结果不能作为法律依据,也不具有法律效力。

二、文件编制如果你以自然人的名义申请,你需要出示你的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以公司名义申请的,必须出示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和发证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填妥商标注册申请书,并加盖公司印章和个人签名。

三、准备相应的注册费:注册商标费:在注册商标之前,寻找一家具备完善商标检索条件的专业商标服务公司或商标代理机构是非常重要的。

四、商标申请目前,我国商标法对商品实行国际分类,将一万多种商品和服务划分为45类,其中商品34种,服务11项。申请商标注册时,应当按照商品和服务的分类确定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者服务的类别。同一申请人对不同类别的商品使用同一商标的,应当按照商品分类申请不同类别的注册。商标权适用范围的不当扩大,也有利于审查者的审查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五、商标申请日期:申请日的确定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在先申请原则适用于我国的注册商标。申请一经提出,当日即成为确定商标权的法律依据。商标注册申请日为商标局收到申请之日。

六、商标局审核:商标注册申请是否符合商标法的规定。数据检索。分析比较、调查研究决定对申请和其他活动进行初审或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经审查后,应当进行初步审查。依照商标法有关规定准予注册的决定。并刊登在《商标公告》上。自公告初审批准之日起三个月内未提交商标的,予以注册并公告。

商标注册公告是商标注册的法定程序。商标注册申请人提交的申请,经商标局审查后,应当进行初步审查。三个月内无异议或者无异议的,登记生效,受法律保护。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权。专有权。商标需要一年左右的时间才能被批准。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登记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可以申请商标续展注册。

在商标行政执法以及司法保护中,判定两件商标是否相同或者近似是经常遇到的情形。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和第(二)项的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构成商标侵权行为。

《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并未对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判定标准作出规定。在行政执法实践中,通常可以参照以下司法解释或意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2〕32号)第九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9号)第八条之规定,“相同商标”或者“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是指与被假冒的注册商标相比较完全相同,或者与被假冒的注册商标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足以对公众产生误导的商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11〕3号)第六条之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认定为“相同商标”或者“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1)改变注册商标的字体、字母大小写或者文字横竖排列,与注册商标之间仅有细微差别的;(2)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字母、数字等之间的间距,不影响体现注册商标显著特征的;(3)改变注册商标颜色的;(4)其他与注册商标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足以对公众产生误导的商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2〕32号)第九条第二款,商标近似是指被控侵权的商标与他人注册商标相比较,其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或者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或者其各要素组合后的整体结构相似,或者其立体形状、颜色组合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或者认为其来源与原告注册商标的商品有特定的联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2〕32号)第十条提出,认定商标相同或者近似按照以下原则进行:(1)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2)既要进行对商标的整体比对,又要进行对商标主要部分的比对,比对应当在比对对象隔离的状态下分别进行;(3)判断商标是否近似,应当考虑请求保护注册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10〕12号)第十六条则规定:

认定商标是否近似,既要考虑商标标志构成要素及其整体的近似程度,也要考虑相关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所使用商品的关联程度等因素,以是否容易导致混淆作为判断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经济形势下知识产权审判服务大局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09〕23号)第6条曾提出:认定商品类似和商标近似要考虑请求保护的注册商标的显著程度和市场知名度,对于显著性越强和市场知名度越高的注册商标,给予其范围越宽和强度越大的保护,以激励市场竞争的优胜者,净化市场环境,遏制不正当搭车、模仿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和促进经济自主协调发展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11〕18号)第19条进一步提出:妥善处理商标近似与商标构成要素近似的关系,准确把握认定商标近似的法律尺度。认定是否构成近似商标,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通常情况下,相关商标的构成要素整体上构成近似的,可以认定为近似商标;相关商标构成要素整体上不近似,但主张权利的商标的知名度远高于被诉侵权商标的,可以比较主要部分以决定其近似与否。要妥善处理、最大限度划清商业标识之间的边界与特殊情况下允许构成要素近似商标之间适当共存的关系。相关商标均具有较高知名度,或者相关商标的共存是特殊条件下形成时,认定商标近似还应根据两者的实际使用状况、使用历史、相关公众的认知状态、使用者的主观状态等因素综合判定,注意尊重已经客观形成的市场格局,防止简单地把商标构成要素近似等同于商标近似,实现经营者之间的包容性发展。

注册商标别有洞天,以个人名义好还是公司名义注册商标好呢?让小编来为你们分析一下:

1、注册时提供的材料不同以公司名义注册需要提供新的营业执照和对应的公章,而个人则需要提供个人执照和法人的身份证。

2、商标的归属权不同以公司名义注册的商标,所有权归公司,而企业法人以及企业股东是不享有商标专有权的。如果公司注销,商标也会无效,商标属于公司财产。以个人名义注册的商标只归个人所有。

3、所有权支配不同公司注册要油公司决定商标的使用情况。个人注册权限由个人来决定。

4、稳定性不同以公司注册的商标,如果公司需要变更法人以及更换地址,那么商标也需要做相应的变更。而以个人名义注册的商标,商标通常不需要变更,因为个人身份证是不会改变的。注册商标别有洞天,小编建议各位朋友要结合实际情况做出选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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